以“犯人”名义发帖称要抢火炬 江苏一网民被行政拘留10日
新华社南京5月10日电 (记者石永红)江苏省镇江市一网民在网上以“犯人”名义发帖,宣称要去抢奥运火炬。日前这名网民被行政拘留10日。在镇江某通信网络公司工作的汤某于5月6日在镇江网站“梦溪论坛”的“茶余饭后”板块发帖,自称“我就是警察要抓的犯人”,并在帖中称“准备组织一伙人去抢奥运火炬”。镇江警方7日将汤某抓获。作者:石永红 来源:新华社
【不说人话点评】
1.世界之大无奇不有。历来的恐怖主义分子都是做了不说或是先做后说。哪里有没动手前就四处嚷嚷的?
2.按狄公断案的逻辑推断,该事颇值得怀疑:
a.该自称“犯人”的疑犯估计出于好奇、刺激、搞怪等目的,上网发泄一下而已。倘若真的想秘谋搞阴谋,会大张旗鼓宣扬吗?
b.不排除是某些人某些机构为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威慑作用,而认为设计导演的一出戏;或是为迎接圣火保证安全做的演习。
3.当今世道很多事儿,“看破别说破”。就点到为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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